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 如果未能在此期间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还另外给予了6个月的宽展期,即在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可以允许办理续展注册的申请手续,但需要缴纳延迟费。 宽展期届满后,仍未申请续展的,由商标局在注册薄中注销该商标。
通过商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长,注册人对该商标的法定权利得到延续,从而保证了注册商标在日常经济活动的连续性、稳定性,使得商标权利的财产权性质得到进一步地体现。
办理续展申请应提交以下文件: 续展申请书 1份 商标代理委托书 2份(只需加盖公章,无需填写内容) 原注册证复印件 1份
请在书式下载里,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