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须知
一、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 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可以是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上主体可以单独或者共同申请。 二、申请注册保护的范围: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指定商标所要保护的范围,即申请人所生产、加工、销售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目前中国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八版,其中商品和服务公分为45个类别,具体内容请浏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三、申请商标注册请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于单位注册)或身份证复印件(用于个人注册); 2、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下载),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3、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可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 4、商标图样10张,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长宽均不超过10厘米,不小于5厘米。若要求指定颜色的,则提供10张彩色图样和一张黑白图样。 5、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经肖像权人书面授权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6、如申请人系境外企业或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需提供其中外文名称 (姓名)和地址以及以上要求的商标图样10张,并在本公司提供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 四、商标注册从申请到核准的程序: 一件商标申请到核准注册的时间依具体情况而定。按照目前审查速度,商标申请在法定的必经程序非常顺利的情况,一般约需24个月。但若该商标申请在审查程序中出现商标局核发补正通知、审查意见的情况,或者进入特别程序,即出现商标申请被初步审定公告后遭他人异议或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的情况,商标申请最终获准注册则需要更长一些时间。 五、商标注册有效期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六、友情提示: 根据目前的审查标准,在相同近似性的审查上,申请商标只要有一个具有显著性的组成部分(无论是文字还是图形)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近似,且指定商品类似,商标局就会驳回注册申请。对于驳回的商标,申请费用不予退回。申请人可按照本公司驳回通知书上的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驳回复审或重新注册。同时,商标在未经商标局核准发布审定公告前,使用时不得加“®”、“注”等注册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