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9号国轩凯旋大厦1501室
电话:0551-62678476/62678472 0551-62678833
传真:0551-62678833
联系人:付小姐
邮编:230061
邮箱:tianruitm@126.com
|
|
|
|
 |
 |
|
国家工商总局叫停“国家机关专供”
国家工商总局叫停“国家机关专供” |
【作者/来自】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08/10/17 【点击次数】1369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并要求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凡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广告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不得以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发布广告,但监测发现,一些地方在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 为此,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各地,凡广告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专供×××(国家机关)”内容的,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应依照广告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于捏造事实,发布虚假广告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应依照广告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关闭】 |
|
|
|
|